2008-12-17

好你個勞委會…(續)

Yahoo!奇摩新聞--王如玄:無薪休假勞工薪資 不得低於基本工資

勞工休無薪假,每月領到的薪水會不會低於1萬7千多元新台幣的基本工資呢?勞委會主委王如玄16日宣布停止適用1991年的行政解釋令函,新的解釋要求勞雇協議無薪休假後的薪資,每月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。王如玄還說,雇主如要員工休無薪假,減少勞工的工時與工資,必須徵得勞工同意。

景氣不佳,很多廠商會以讓員工無薪休假的方式,來因應衝擊。勞委會主委王如玄15日表示,無薪休假導致工時縮短,按比例減少工資,以致可能低於基本工資,是民進黨執政8年來的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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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為了保障勞工基本生活,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。王如玄說:『雇主給付勞工的工資,固可比例減少,但對於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而言,為了保障勞工基本生活,雇主每月給付的工資仍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數,17280元。


問題怎麼又推給民進黨執政時期了??看來要查一下是不是陳菊搞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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