廠商和網路業者從此將可無條件監控所有人的網路通訊, 一旦"他們認為你有侵權", 在記錄三次以後廠商和網路業者可以剝奪你的網路使用權. 此法的權限超越憲法關於秘密通訊自由的規定, 一切都交由廠商和網路業者裁量, 沒有申訴的可能.
十幾年前讀 George Orwell 的 1984 時, 我還以為只是對共產世界的想像, 沒想到在 2009 年的台灣竟然變成現實...
台灣還敢號稱民主自由??看看高盧人吧, 那才叫做自由國家.
French Assembly Rejects Three Strikes Bill (Slahdot)
立法委員請大聲說: 「我從來就不允許身邊出現盜拷音樂的罪犯。」(Chao-Kuei's Notes | 資訊.人.權.貴 隨便記)
利益最重要啊,所以這種法案可以被遊說通過。
回覆刪除比較可悲的是,跟朋友提到這件事,大家的反應都是「他們不會抓小咖啦」,似乎沒有人覺得自己一夕之間就變成罪犯是很不合理的事,反而都只要不抓自己就好?!
沒辦法,台灣的環境真的太安逸了,所以大部分台灣人都沒有什麼危機意識
回覆刪除最近越來越傾斜的大陸政策也是類似的狀況
(目前的政府還看不出來有長期規劃的考量,希望不要又浪費四年去了,台灣可沒那麼多四年可以浪費啊...)
歐盟也以138:46的壓倒性多數, 否決了三振條款
回覆刪除http://www.laquadrature.net/en/amendment-138-46-adopted-again
反觀台灣這些豬頭立委...
台灣已經過了,現在要怎麼辦才好? ?_?
回覆刪除我不想沒事就被監聽啊 T_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