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-04-23

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.

又叫做"三振條款"的 圖利廠商 官商勾結著作權修正案立法院三讀通過...

廠商和網路業者從此將可無條件監控所有人的網路通訊, 一旦"他們認為你有侵權", 在記錄三次以後廠商和網路業者可以剝奪你的網路使用權. 此法的權限超越憲法關於秘密通訊自由的規定, 一切都交由廠商和網路業者裁量, 沒有申訴的可能.

十幾年前讀 George Orwell 的 1984 時, 我還以為只是對共產世界的想像, 沒想到在 2009 年的台灣竟然變成現實...

台灣還敢號稱民主自由??看看高盧人吧, 那才叫做自由國家.
French Assembly Rejects Three Strikes Bill (Slahdot)


立法委員請大聲說: 「我從來就不允許身邊出現盜拷音樂的罪犯。」(Chao-Kuei's Notes | 資訊.人.權.貴 隨便記)

4 則留言:

  1. 利益最重要啊,所以這種法案可以被遊說通過。

    比較可悲的是,跟朋友提到這件事,大家的反應都是「他們不會抓小咖啦」,似乎沒有人覺得自己一夕之間就變成罪犯是很不合理的事,反而都只要不抓自己就好?!

    回覆刪除
  2. 沒辦法,台灣的環境真的太安逸了,所以大部分台灣人都沒有什麼危機意識

    最近越來越傾斜的大陸政策也是類似的狀況
    (目前的政府還看不出來有長期規劃的考量,希望不要又浪費四年去了,台灣可沒那麼多四年可以浪費啊...)

    回覆刪除
  3. 歐盟也以138:46的壓倒性多數, 否決了三振條款
    http://www.laquadrature.net/en/amendment-138-46-adopted-again

    反觀台灣這些豬頭立委...

    回覆刪除
  4. 台灣已經過了,現在要怎麼辦才好? ?_?
    我不想沒事就被監聽啊 T_T

    回覆刪除